南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机构职能:
(一)研究拟订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调查研究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认,做好参谋,对各县(市、区)人 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三)负责预测人口发展趋势,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供科学数据。
(四)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对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和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提出综合分析报告。
(五 )组织开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六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搞好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队伍建设,做好药具计划、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的工作; 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做好优生优育优教工作,提高人口素质。
(七)负责指导人口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抓好队伍建设。
(八)负责省和市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预算决算,检查、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管理。
(九)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执法,检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贯彻执行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情况,指导和检查全市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福建省南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简称:南平市人口计生委。
办公地址:南平市八一路43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六层。
办公室电话:0599—8832753
信访电访: 0599—8821721
信访电子信箱:npjsxf@163.com